开票流程
尊敬的顾客,您在平台购物后都会收到我们开具的正规发票,请您仔细阅读本须知。
一、发票的开具
1. 发票将由公司统一开具并邮寄,不随您的订单商品同时送达,敬请大家了解并注意。
2. 开具发票的金额以实际支付的商品金额为准。
3. 请您在增票资质信息时填写正确的公司名称、发票邮寄地址、联系人和联系电话,以保证发票能够准确送达。
以下重要提示请关注:
一、上海市长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增值税发票冲红和重开的重要通知:
1、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,凡自开票之日起超过90天的,采购方一律不得将未入帐发票直接退回销售方冲红并重开发票。
2、贵司如已经认证发票或收到发票后在90天认证期内不认证的情况下,请贵司自行去当地税务局办理红字通知单,我司无法办理红字通知单。我司办理红字发票通知单,贵司必须提供我司拒收证明,格式不限,但要加盖公章。
3、贵司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,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认定书。
4 、每月15号和25号我司由上海直接邮寄发票至贵司,故请详细填写以上邮寄信息。
二、如由于贵司自身的原因导致销售发票丢失,超期不能补办、超期不能抵扣、超期不能冲红。所产生的一切与此相关的经济损失及责任概由贵司自行承担。主要情形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:
1、如贵司委托佳杰邮寄销售发票:
(1)签订合同时未提供发票邮寄地址;
(2)提供的发票邮寄地址错误;
(3)未及时告知我司发票邮寄地址变更信息;
(4)贵司员工签收我司发票后,因贵司自身原因未妥善保管销售发票导致发票丢失。
2、因贵司提供有错误的开票信息导致损失
3、因贵司自身原因未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认证抵扣手续。
4、贵司需要冲红的销售发票在寄回我司的途中丢失、超期。
二、 发票信息
1. 发票信息与您认证的企业信息及对应订单信息一致的情况下,发票一经开出,恕不退换。
三、 增值税专用发票
1. 为确保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”的顺利开具,请您在提交企业信息认证时认真核对资料,如因您提交的信息有误而造成发票开错而影响认证抵扣,平台恕不负责。
2. 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”将在您收到货物的确认无误后,用快递的方式寄给您。
3. 为使客户能及时有效地使用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”,请您在企业认证中详细填写公司名称、地址电话、税号、开户银行和帐号、发票邮寄地址,并注意所填的内容须与您上传的证件电子版一致。
3.1 公司名称必须为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。
3.2 公司的地址和电话是您开票信息上的地址和电话。
3.3 税务登记号是您公司《税务登记证》的编号,一般为15位,请仔细核对后输入。
3.4 开户银行名称与银行帐号两者必须都要填写,缺一不可。
四、 友情提醒
1. 如果因为您填写的错误信息导致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”无法开出,我们将自动为您开出普通发票,普通发票一经开出,恕不退换。
2. 根据您输入的信息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在不影响认证抵扣的情况下,我司不会受理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。
3. 如果您对以上开票信息有任何疑义,可咨询您公司的财务人员。
4. 我司不接受与实际交易相悖的特殊开票要求。
五、 发票的退换
1. 如果您收到的发票与您的企业认证信息、订单信息不一致,请先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,我们会以最快的速度为你更换正确的发票。
2. 如果您收到的发票与你的企业认证信息、订单信息一致,但您要求更改相关信息,您也需要先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。
3. 未经本平台客服人员的允许,财务部门将不接受电话、传真、邮件、邮寄等形式的重开发票申请,如您擅自将发票寄到我公司的任一办公地址,在寄送过程中发生的发票遗失、缺失等情况,恕我们概不负责。
谢谢您的配合,祝您购物愉快!